川供业〔2013〕61号
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
关于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
有关工作的通知
各市(州)供销社:
按照省社《关于深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的意见》(川供业〔2013〕56号)文件要求,现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做好工作总结和完善,全面展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。对前两年21个再生资源示范县和38个重点推进县建设工作,要加强总结、展示。今年4月底前,各地要对《四川合作经济网》上再生资源网点建设信息进行补充完善,省社将以此为主要依据,进行回收体系建设工作考核。
二、夯实基础,稳步推进再生资源工作普及化。今年回收体系建设工作着力于夯实基础,做实、做强回收企业,面向城乡做大回收网络体系,提升经营效益,增强服务功能。各市州供销社推荐1—2基础条件较好的县(市、区),于4月底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省社综合业务处(电子邮箱:scgxyw310@126.com),经审定后,省社将确定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普及县。
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
2013年4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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